关于新购图书的通知
公司全体员工:
根据交通集团工会《关于做好“职工书屋”建设工作的通知》以及省路桥公司工会的要求,为进一步丰富员工的业余文化生活,满足员工的阅读需求,提高员工整体文化素质和修养,营造积极向上的文化氛围,公司工会近期购置了一批新图书,存放在办公四楼“职工书屋”、“青年书屋”(原“阅览室”),为广大员工提供和创造方便实用的读书场所和学习条件。
湛江海湾大桥有限公司工会
“职工书屋”管理制度
一、开放时间
周1、3、5下午3:30—5:00(节假日、特殊情况除外)。
二、借阅规定
1、“职工书屋”只对本公司员工开放。
2、借阅书刊时应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。
3、未经同意,不准随意带走书刊离开“职工书屋”。
4、工具书一律不外借。
5、新进的杂志(二周以内)原则上不外借。
6、借阅图书、杂志,手续要完备,每人每次限借图书杂志两本,借期一周。
7、爱护书刊,不准乱写乱画或撕烂,违者按原价赔偿。
8、借阅后造成遗失的图书杂志按原书价的二倍赔偿。
9、如发现有盗窃书刊者,责其书面检讨,并将检讨书张贴于“职工书屋”,公开诫示。
三、安全卫生
1、严禁在“职工书屋”内吸烟。
2、维护室内秩序,保持室内清洁、安静、有序的学习、阅读环境。不准喧哗、打闹;不准乱丢纸屑、杂物;不准在书台、阅览台、墙壁上乱刻乱画;阅后放回原处。
3、管理人员在下班之前要检查门窗、电源等是否安全,及时关好门窗、电源、空调,注意防火防盗,切实加强防火、防盗、防腐等安全防范措施。
四、管理人员职责
1、管理人员要认真做好书刊的借阅手续登记。
2、“职工书屋”开放期间,工作人员不能离开。
3、管理人员要按规定准时开放“职工书屋”,不得随意开关。
4、开放时间到后,工作人员要检查、整理好书刊。
湛江海湾大桥有限公司工会
二〇〇九年十一月
发表时间:2010-1-19 10:18:55 | 查看:228